【在極權之前,更要為民主和自由團結】
今天在院會空檔,陸續接受多家媒體的採訪,表達我對港版國安法的看法。
#港版國安法是什麼怎麼用
港版國安法全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透過這個決定,中國人大可以制定國安相關法律,直接放到基本法的附件三來用。按照議程安排,下週四(5月28日)就會鼓掌通過。
#港版國安法最關鍵的兩個條文
其中,最致命的是第4條與第6條。
第4條:「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這是中共在香港設立特務機構,讓中共特務可以入侵香港的條文。
第6條:「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瘸、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除了替中共特務開大門,這一條把尚未立法的基本法23條借屍還魂,在香港制定所謂的國家安全法律。
#港版國安法的後果與一國兩制的徹底死亡
這兩條加在一起,讓在港人士陷入莫大的危機。只要你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中共特務就可以讓你隨時「被消失」。
對於情勢已經相當惡化的香港來說,這是各種的隨意逮捕、拘禁、被消失的明確入法,這是中共用法律工具,要把對港的血腥暴行常態化、例行化的具體行動,透過這個動作,中共再次扣下扳機,宣告一國兩制的徹底死亡。
#我們能為香港做什麼
對於香港的困境,台灣從來不可能置身事外。除了給予關注與聲援,以及讓來台港人可以合法停居留以外,我們要更積極的建立援港機制,像是港澳條例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的修法,建立完善的援助機制,而目前大多由民間NGO擔負的港人生活照護工作,也可以考慮由政府來給予更多具體幫助。
在極權之前,台灣更要為民主和自由團結。我們需要集合朝野與民間的力量,強化一切對港人的支持與準備,別讓香港在最黑暗的時刻,獨自孤單。